拍卖须知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3日10时至2024年7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济南市历下区甸柳八区1号楼4-601室
特别提醒: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2.该房屋有人居住,法院不保证腾房的时效性。3.过户时的税费依法各自负担,其它费用如土地出让金等其它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 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拍卖成功后办理过户时应先替被执行人垫付税费,将税票交至法院等待统一分配,分配时间较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因拍卖标的产生的欠费、罚款、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拍卖标的物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过户、改签合同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和预先评判,对不符合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改签合同的,竞买人需提前向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部分做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本标的权利瑕疵保证、过户保证、改签合同保证,凡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请慎重参拍。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7日内缴纳拍卖余款,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同时在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的办理。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0105执1373号房产拍卖余款”。
户 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账 号:376070100100090246140265
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天桥支行
逾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按买受人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1-85553727
司法辅助机构:山东富来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咨询电话::18560066905(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东路7号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7日